代议制下的六部制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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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六部可能难以涵盖实际情况下复杂的机构结构,在实际工作中,可将六部虚级化,由下属机构的首长直接组成内阁,由吏部尚书任政府首脑(即首相),协调各政府各部门工作。
因六部可能难以涵盖实际情况下复杂的机构结构,在实际工作中,可将六部虚级化,由下属机构的首长直接组成内阁,由吏部尚书任政府首脑(即首相),协调各政府各部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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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与[[W/OTL]]部门进行比较=
=与{{OTL}}部门进行比较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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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colspan="2" |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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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rowspan="2" |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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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rowspan="2" |对应的[[W/OTL]]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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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一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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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最高法院<sup>*</sup>
|最高法院<sup>*</su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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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nowiki>*:</nowiki> 在[[W/OTL]]中并不隶属于国务院的机构
<nowiki>*:</nowiki> 在{{OTL}}中并不隶属于国务院的机构


<nowiki>**:</nowiki> 在[[W/OTL]]中是国家控股公司
<nowiki>**:</nowiki> 在{{OTL}}中是国家控股公司


<nowiki>***:</nowiki> 在[[W/OTL]]中并非中国的机构<br />
<nowiki>***:</nowiki> 在{{OTL}}中并非中国的机构<br />